雨田润(834557)11月13日公告,基于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经各方充分友好协商,创始股东对公司的发展充满信心,提出由创始股东或其指定第三方负责回购安徽高新同华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股权。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同华基金于11月11日签署了《安徽高新同华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雷经洋、肖俊、雷振亚关于芜湖市雨田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回购协议》,就同华基金退出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协议约定了实际控制人回购同华基金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期限和价格。
各方确认,创始股东或其指定第三方回购同华基金持有雨田润的全部15.00%的股权,截至2017年11月6日的对应总价款为2676.73万元。创始股东或其指定第三方须在2017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股权回购的款项支付;或在同华基金给予最多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宽限期间的资金占用费按每天万分之陆点柒计算)支付完毕股权回购价款及资金占用费。